环球速递!美格智能: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
来源:证券之星 2023-05-17 20:07:50

证券代码:002881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美格智能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38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


(相关资料图)

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   特别提示:

案提交表决。

   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
   (一)会议召开情况

   (1)现场会议时间:2023年5月17日(星期三)下午15:00

   (2)网络投票时间:

  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:2023年5月17日

上午 9:15—9:25,9:30-11:30和下午13:00-15:00;

  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:2023年5月17日上

午9:15至下午15:00期间的任意时间。

  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(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

圳国际创新中心B座三十二层)。

(www.cninfo.com.cn)上刊登了《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

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》(公告编号:2023-033)。

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
  (二)会议出席情况

份总数160,028,800股,占公司全部股份的61.2761%。

  (1)现场会议出席情况

  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

  (2)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情况

 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6人,代表有表

决权的股份总数32,024,600股,占公司全部股份的12.2624%。

  (3)中小股东出席情况

  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,代表有表决权

的股份总数24,800股,占公司全部股份的0.0095%。

  其中,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,000股,占公司

全部股份的0.0004%。

  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,800股,占全部公司

股份的0.0091%。

  注: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%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

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。

会议。

  二、议案审议表决情况

  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,审议表决通过如

下议案:

  表决结果: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 160,028,500 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有

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9.9998%;反对票数为 300 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

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2%;弃权票数为 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

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:同意票数为 24,5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

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8.7903%;反对票数为 3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

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1.2097%;弃权票数为 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

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表决结果: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 160,028,500 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有

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9.9998%;反对票数为 300 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

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2%;弃权票数为 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

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:同意票数为 24,5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

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8.7903%;反对票数为 3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

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1.2097%;弃权票数为 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

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表决结果: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 160,028,500 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有

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9.9998%;反对票数为 300 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

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2%;弃权票数为 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

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:同意票数为 24,5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

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8.7903%;反对票数为 3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

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1.2097%;弃权票数为 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

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表决结果: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 160,028,500 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有

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9.9998%;反对票数为 300 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

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2%;弃权票数为 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

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:同意票数为 24,5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

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8.7903%;反对票数为 3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

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1.2097%;弃权票数为 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

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表决结果: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 160,028,500 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有

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9.9998%;反对票数为 300 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

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2%;弃权票数为 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

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:同意票数为 24,5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

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8.7903%;反对票数为 3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

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1.2097%;弃权票数为 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

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表决结果: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 160,028,500 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有

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9.9998%;反对票数为 300 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

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2%;弃权票数为 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

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:同意票数为 24,5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

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8.7903%;反对票数为 3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

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1.2097%;弃权票数为 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

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表决结果: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 160,028,500 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有

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9.9998%;反对票数为 300 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

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2%;弃权票数为 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

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:同意票数为 24,5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

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8.7903%;反对票数为 3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

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1.2097%;弃权票数为 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

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表决结果: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 160,005,000 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有

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9.9851%;反对票数为 23,800 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

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149%;弃权票数为 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

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:同意票数为 1,0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

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4.0323%;反对票数为 23,8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

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5.9677%;弃权票数为 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

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表决结果: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 160,005,000 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有

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9.9851%;反对票数为 23,800 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

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149%;弃权票数为 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

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:同意票数为 1,0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

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4.0323%;反对票数为 23,8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

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5.9677%;弃权票数为 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

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表决结果: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 160,028,500 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有

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9.9998%;反对票数为 300 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

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2%;弃权票数为 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

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:同意票数为 24,5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

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8.7903%;反对票数为 3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

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1.2097%;弃权票数为 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

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表决结果: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 160,028,500 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有

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9.9998%;反对票数为 300 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

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2%;弃权票数为 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

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:同意票数为 24,5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

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98.7903%;反对票数为 3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

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1.2097%;弃权票数为 0 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

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,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

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。

  三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
  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炜衡(深圳)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邓薇女士、石磊先

生现场见证,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: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程序符

合《公司法》

     《股东大会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及现行《公

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、召集人资格合法、有效,本次

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,会议形成的《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

股东大会决议》合法、有效。

  四、备查文件

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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